市招商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能

根据《南阳市招商投资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南阳市招商投资促进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规划、计划和办法措施。

(二)负责收集、筛选、包装、推介招商项目,建立招商项目库。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统筹发布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相关信息。

(三)负责对外开放外资内资招商合作工作。牵头组织全市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

(四)负责制定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促进办法。

(五)负责协调推进重大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工作;负责重大签约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与国内外客商、商会和投资促进机构联系交流,建立外商联谊机制,完善重要客商资源库;做好重要客商接待服务工作。

(七)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八)负责受理投资企业的建议、意见和投诉事项,协调解决投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九)负责指导市政府驻外办事处(招商合作发展中心)、联系外地驻宛和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十)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督促、检查、统计、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对招商引资项目各种促进政策的兑现工作。

(十一)负责加强和指导全市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和市商务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接省商务厅相关处室。承办以招商引资为主的事宜,由市招商投资促进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市商务局接到含有招商引资方面的文件、会议、活动等,应及时通知市招商投资促进局。(2)涉及对外开放相关工作,市招商投资促进局负责外资内资的招商引资相关事项,市商务局负责外贸外经相关事项。

2.与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中医药发展局等部门在重大节会活动方面的职责分工。(1)市商务局依规对全市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展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2)市商务局会同镇平县人民政府筹办组织实施玉雕文化节,市林业局筹办组织实施世界月季洲际大会,市中医药发展局筹办组织实施张仲景医药文化节、艾草产业发展大会。(3)市招商投资促进局负责重大节会活动的招商引资工作。

3.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有关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招商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